当前位置:郴州党建>重要发布

湖南省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2018-09-30 09:00:00  来源:郴州党建网  字体: 【小】 【中】 【 大】

湖南省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

决算的说明

一、湖南省郴州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全市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市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县(市、区)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统战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市侨联等单位。

(10)管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领导和管理市社会主义学院;指导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1)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4个职能科室、1个二级机构:

(1)办公室(加挂研究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会务、信访、接待、财务、后勤、保密、收发通讯及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历史的宣传和综合性研究;负责起草本部,重要文稿;负责统战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统战工作研究会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2)党派科(加挂党派行政办、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牌子)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及’民主党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负责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经济联络科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市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指导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接待由港、澳、台或海外来郴探亲、访友、投资考察的中上层爱国人士;组织协调有名望的党外人士和重点“三胞”亲属去港、澳、台或海外探亲会友;做好回郴定居的台胞、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市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有关团体的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4)干部科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举荐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理部机关及相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手续;收集、管理党外人物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党外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市黄埔同学会。

(5)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办公室

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办公室挂靠市委统战部,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编制由市委统战部统一安排使用。负责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会员联系、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负责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文秘、信息、调研、会务、信访、接待、财务、后勤、保密、收发通讯工作;做好回郴定居的台胞、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收集反映台胞台属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512.28万元,较2016年减少0.32,降低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57万元,较2016年减少1.13,降低0.22%;其他收入1.71万元,较2016年增加0.81,增长90%。

2017年度支出合计5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59万元,占比59.28%;项目支出240.86万元,占比40.72%。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3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587.35万元,超年初预算的7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本年度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0.86万元,主要用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建设、民主党派工商联考察调研、党外干部考察管理、特约人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协调工作、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海联台联工作、黄埔同学会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9.79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7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31万元(因公出国参团2次,因公出国3人次;因公出境参团1次,因公出境3人次),年初没有预算,临时因公经批准出境(根据湘政外出字【2017】1155号、湘政外出字【2017】0611号、湘政港澳字【2017】0332号等文件批准);超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7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公务接待湾93批,共计775人,完成预算的55.8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年初没有预算,临时因公经批准出境(根据湘政外出字【2017】1155号、湘政外出字【2017】0611号、湘政港澳字【2017】0332号等文件批准)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24.25万元,增长15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5万元,增长1908.73%,年初未做预算,临时因公经批准出境(根据湘政外出字【2017】1155号、湘政外出字【2017】0611号、湘政港澳字【2017】0332号等文件批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降低0.8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增加0.26万元,增长3.18%。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4万元,比2016年减少24.03 万元,降低40.47%。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出境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支出等,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0.00万元,用于货物类(办公设备购置等)、服务类等。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34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10.64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达成良好。

目标1: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市委定期研究统战工作,专题召开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市级党政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市委书记易鹏飞“新春第一访”专题走访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市委邀请省民宗委副巡视员柏桓到市委中心组授课、中宣部原副部长王世明作“同心讲堂”专题报告,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王和平先后三次到市委党校授课。

目标2:加强统战部门建设。推动市侨联获批机构单列。11个县市区统战部、台办、工商联、侨联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44名,增加到160名;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县级民宗局均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3名,增加到46名,宗教执法主体资格得到保证。

目标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市县两级党委全部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健全相关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县市区探索实施县级统战部门合署办公,北湖区统战部门合署办公的实践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

目标4:落实党外人士安排政策。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党外正职全部配备2名以上,党外代表人士在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的安排全部达到规定的比例和职数要求。

目标5: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协助市委制定《2017年政党协商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先后召开“一湖两河三江”治理、精准扶贫、治陋习树新风等协商座谈会。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对接11个县市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发现并推动10个方面32个重点问题实行整改。在桂东县举办党外代表人士暑期谈心活动,组织开展“郴州发展‘我’的责任”大讨论,焕发担当尽责的精气神。

目标6: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北湖区国庆北路社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宜章县黄家塝村、汝城县三江口村入选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推动市委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宗教机构执法主体资格,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

目标7:拓展统战工作领域。协助市委制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市知联会与海归协会、新媒体联盟等全市性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联系,创立“‘姜’精准扶贫进行到底”“互联网+精准扶贫”等一批公益品牌。支持郴州旅港同乡会举行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暨理事会就职典礼,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兰香莅临会场并致辞。

目标8:深化同心实践。持续推进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相继举办“万企帮万村”走进桂东、汝城、宜章、安仁等集中签约仪式,首批评选表彰全市“万企帮万村”优秀企业16家,带动558家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447个、贫困户2.33万户。成功举办第二届郴商大会,现场签约华盈环保、温泉度假等项目22个、总金额157.6亿元。推进“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筹资40万元设立“民建·钖涛班”和“民进·立新班”,并落实“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对象543人。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度项目总预算137.00万元,项目总支出240.86万元,主要用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建设、民主党派工商联考察调研、党外干部考察管理、特约人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协调工作、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海联台联工作、黄埔同学会等。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一战线系列决策部署,问题清单逐条整改到位,市县两级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的安排全部达到政策规定,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展,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夯实。

持续推进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参与脱贫攻坚再升级,在“国扶县”汝城县省级贫困村金宝村创建全市统一战线实践教育基地;助推开放发展创佳绩,举办全市民营企业30强发布会,召开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举行第二届郴商大会签约引进异地郴商投资157.6亿元,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郴州市委统战部

2018年9月30日

附表: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下一篇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17 www.czdj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承办:湖南红网 ICP号:湘ICP备19026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