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
决算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湖南省郴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郴办字〔2001〕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市管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干部援疆的有关工作等。
(五)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等。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乡(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
(七)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等。
(八)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政策研究和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九)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组织部内设科室(中心)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根据市编委相关文件精神,设立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合署办公;设立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合署办公。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190.98万元,较2016年增加218.33万元,增长2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48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73万元,增长22.3%;其他收入 2.5 万元,较2016年增加1.6万元,增长177.78%。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9万元,占比76.25%;项目支出282.92万元,占比23.75%。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889.6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174.19万元,超年初预算的3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资金支付本年度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7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总支出282.92万元,分别是: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支出37.0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运行经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和党群系统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奖金。
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干部监督工作、科技特派员、人才工作等支出147.9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举报受理、人才引进等工作经费支出。
部网维护、组工干部教育、党代表工作、组织干部统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支出82.79万元,主要用于大组工网设备购置、维护、组工干部教育、全市县处级领导档案整理、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党代会经费、公务员统计、党员统计、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支出。
援疆干部经费支出15.17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我市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工作经费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2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保有量11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4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公务接待湾70批,共计200人,完成预算的11.3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最大限度压缩陪同人员,严格司勤人员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减少车辆及司勤人员数量;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0.82万元,下降5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6万元,降低6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降低29.66%。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5万元,比2016年减少65.55万元,下降48.02%。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金额79.60万元,其中:货物类32.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等支出;服务类46.80万元,主要包括车辆充油、车辆维修、资料印刷、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的采购。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230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642.1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举办6期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集中轮训班、6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培训班,累计培训市管干部3200余人次。开展“微党课、微平台、微传播”,开通“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功能增强。开发领导干部社会关系信息系统,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出台产业园区干部管理办法、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干部交流轮岗实施细则。圆满完成工会、团委、妇联换届。启动解决公务员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成效显著。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建立“五项机制”,实施“六个一批”,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部提前消化到位。探索干部管理监督“1+3”模式,试行干部家访、干部召回、干部违规记分管理制度。推行“一控四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先进做法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构建电话、网络、信访、短信“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
人才工作服务发展展现作为。出台《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林邑聚才”计划的若干措施》。宜章县脐橙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顺利挂牌。选派450名科技特派员、60名优秀教师、60名骨干医生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智力扶贫。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郴州市人才发展促进会,成为全省首家由组织部门主管、以“服务人才发展”为主旨的新型社会组织。
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我市“五化”建设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圆满完成全市2346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湘南幼专党委换届。理顺“两新”组织管理体制,被省委“两新”工委确定为“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试点市。省市县三级共选派驻村帮扶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
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成长感恩谁”讨论活动。启动组工干部三年轮训计划,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业务培训班。全面推行“月调度、周通报、季讲评”和“一谋四做”工作法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度项目总预算332万元,项目总出282.9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运行经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和党群系统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奖金、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举报受理、人才引进、大组工网设备购置、维护、组工干部教育、全市县处级领导档案整理、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党代会经费、公务员统计、党员统计、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支出。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