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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 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025-08-27 16:28:27  来源:郴州党建网  字体: 【小】 【中】 【 大】

郴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高位推动,按照1个总方案、5个子方案和“一园一方案”的“1+5+N”改革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为开发区“减包袱、激活力、增动力”,既大幅精简了机构编制,又真正实现了提质增效。全市3个千亿园区获评全省“五好”园区创建先进园区,7个园区获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优秀园区、数量排全省第二。

功能定位更清,主责主业更明

锚定开发区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优化结构布局、剥离社会事务、精简机构设置,强化开发区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经济管理、协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主责主业,着力解决开发区规划布局不统一、功能定位不清晰、主责主业不突出等问题,推动开发区轻装上阵谋发展、聚精会神抓经济。

(一)坚持“区域统筹”,优化结构布局。根据一个县市区不超过一家开发区的要求,按照优化协调高效原则,强化开发区规划统筹,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对列入国家《目录》的11个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立党工委、管委会。合并同在苏仙区范围内的郴州高新区和苏仙高新区,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对不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湖南沙洲红色文旅特色产业园和湖南郴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未列入国家《目录》的湘南国际物流园,不再使用党工委、管委会名称,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由15个精简到11个,精简了27%,进一步优化了结构布局。

(二)坚持“轻装上阵”,剥离社会事务。在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后,进一步全面起底梳理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掌握托管、代管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情况。共分类梳理出全市11个开发区318项具体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事项,其中剥离事项242项、保留事项76项。对托管、代管的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全部移交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与开发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形成了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了开发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了各自管理边界。

(三)坚持“瘦身健体”,精简机构设置。聚焦主责主业,统筹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承担综合事务部门,在省里要求处级开发区可设5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化整合力度,明确正、副处级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分别不超过4个、3个,各开发区只设1个综合事务内设机构,统一设置办公室、开发建设局、营商环境局,整合搭建“大部制”组织架构,将全市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由80个精简到41个,精简了49%,内设机构不下设二级机构,实现了管理扁平化、运行高效化。同时,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属性,按照各开发区管委会(含厅级)所属事业单位不超过1个的原则,加大整合力度。资兴经开区、永兴经开区、临武高新区、汝城经开区所属事业单位均由2个整合为1个,撤销桂东产业开发区所属的1个事业单位,其他6个开发区继续保留1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开发区所属的15个事业单位整合到10个,精简了33%,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整体服务保障效能。

体制机制更顺,队伍活力更足

聚焦持续完善开发区内部运行机制,深化区政协同配合、构建“大招商”格局、创新人员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开发区与行政区“两张皮”、园区招商力量不强、“吃大锅饭”等问题,建立精干高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从而激发队伍活力。

(一)坚持“双向奔赴”,深化区政协同配合。在处级及以下开发区全面实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兼任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管委会第一主任领导干部任职机制,原则上每周到属地开发区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1天,协调解决属地参与的用地报批、企业融资、要素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决策效率,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开发区倾斜。加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试行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一肩挑”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机制,在推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推动郴州经开区与北湖区深度融合,适度下放干部人事编制管理权限,除市委管理的干部外,郴州经开区与北湖区干部的双向交流由郴州经开区党工委与北湖区委研究决定,事后报市直相关部门备案。

(二)坚持“深度绑定”,构建“大招商”格局。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配强招商引资工作力量,在领导职数总量内探索试行县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县级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整合属地商务部门力量,构建“大招商”格局。同时,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科学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合理分配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制,确保50%以上的人员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探索推行1个市场化招商机构、2个专业化招商公司、N个市场化平台的“1+2+N”招商机制,按季、月、周调度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了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引资工作网络。

(三)坚持“靶向施策”,创新人员管理模式。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身份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人员管理方式,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确定永兴经开区为绩效薪酬制和岗位聘用制改革试点园区,分别印发了绩效薪酬制和岗位聘用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全员竞聘操作办法和绩效薪酬分配办法。实行全体起立、竞争上岗,畅通管委会工作人员“能进能出”交流通道,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建立与岗位职责任务相适应、与经营效益相挂钩的差异化考核机制,突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靶向效应”,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切实激发开发区运行活力。

人员编制更精,质量效益更高

立足充分激发开发区运行潜能,从紧控制人员编制、推进市场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人浮于事、“官多兵少”、机制不活、政务大厅重复建设等问题,将人员编制重点投向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开发建设等领域和岗位,推动开发区发展规范化、市场化、高效化。全市开发区亩均税收、人均税收等综合评价指标平均得分排名全省第2,8家开发区跻身全省前50行列。

(一)坚持“精干高效”,从紧控制人员编制。一是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参照省定标准,凡超过编制控制数的一律一步精减到位,凡未达到编制控制数的一律不得新增。所属事业单位一律按不低于现有编制数的20%进行精减。改革后,全市开发区编制数由815名精简到680名,精简了16.6%,副处级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平均编制数比省定标准少4名。二是从紧核定领导职数。处级、科级开发区领导班子职数分别不超过5名、4名,内设机构副职不超过2名,改革前未核定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工委副主任领导职数的,不再新增。改革后,全市开发区共减少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5名。三是严格控制编外人员。对各开发区现有编外人员实行只减不增管理,逐步减少到合理范围,改革以来共减少编外人员36人。

(二)坚持“转型升级”,推进市场化运营改革。加快推进行政管理职能和开发运营职能分开,积极探索“小管委会+大公司”改革,开展市场化转型。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等园区不断优化平台公司架构,创新多元化招商体制。桂阳高新区、宜章经开区等园区创新“管委会+”模式,积极开展委托运营、区中园、股权合作、专业招商等多元化运营。临武高新区、安仁产业开发区等园区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信贷风险保证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同时,确定郴州高新区和宜章经开区为园区合作共建改革试点园区。目前正推进郴州高新区与佛山高新区共建郴佛研究院,打造郴州高新区佛山产业园,正推进郴州高新区与仲恺高新区开展产业基金合作。宜章经开区已与自贸区岳阳片区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桂阳高新区与湘潭天易经开区、临武高新区与永州宁远高新区正积极开展合作对接。

(三)坚持“降本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综合考虑开发区入驻企业数量、实际运行状况、日常办件数量、与属地政务大厅距离等因素,调整优化现有开发区政务大厅设置模式,除年办件量达20余万件的郴州高新区和1.5万件以上的郴州经开区保留单独设立的政务大厅外,其他9个开发区分别采取设立“园区专窗”、组建专班包片到企、上门代办等模式开展政务服务。同时,各开发区均建立了项目建设全流程帮办代办目录清单,进一步健全了专班服务、专员跟进工作机制,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常态化开展“送、解、优”行动,构建“政策上门、诉求直达、服务闭环”服务体系,全市政务服务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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