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湘办发〔2023〕13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村和美示范创建、百万亩农田产能提升、百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百万农户共富增收、百镇乡村治理效能提档行动(简称“五百行动” ),建设清洁乡村、宜居乡村、和美乡村、共富乡村(简称“四类乡村” )。
到2025年,全市农村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清洁乡村标准,建设市级宜居乡村600个,建设市级和美乡村200个,建设市级共富乡村30个;到2032年,农村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宜居乡村标准,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总数达到600个,市级共富乡村总数超过100个,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国家美丽宜居村庄。
在具体工作中,把以下作为建设标准。
清洁乡村。坚持全域整治、全民参与、全面提升的原则,按照“一拆二改三清” ( “一拆” ,指拆危拆旧;“二改” ,指改水、改厕;“三清” ,指清生活垃圾、清河塘沟渠、清畜禽粪污)的要求,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 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庄洁化、净化、序化,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宜居乡村。在建成清洁乡村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友好,生态宜居。
和美乡村。在建成宜居乡村的基础上,按照“五美”(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要求,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着力加强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乡村治理,实现产业转
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村庄平安稳定。
共富乡村。在建成和美乡村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十字方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协调发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设施、现代公共服务、现代人居环境,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以实施百村和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百万亩农田产能提升行动,实施百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行动,实施百万农户共富增收行动,实施百镇乡村治理效能提档行动为重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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