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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9-06-27 09:24:08  来源:  字体: 【小】 【中】 【 大】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郴州市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到村任职补助资金”)是为健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保障机制,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各项补助的专项资金。到村任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方面。

(二)专项立项情况

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立项主要依据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指标的通知》(财行〔2017〕399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7〕77号)等文件,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到村任职补助资金是健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保障机制的重要手段。主要绩效目标:一是用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二是用于探索建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三是用于健全和落实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应统筹使用,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据实拨付使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我市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依据中、省、市三级标准,按1.8:0.3:0.2的比例配套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生活和工作补助资金,2018年我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33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0.2万元/人/年,共计6.6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已将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安排拨付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共支出6.6万元,补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33人。其中,北湖区补助人数2人、补助资金0.4万元,资兴市补助人数1人、补助资金0.2万元,桂阳县补助人数3人、补助资金0.6万元,永兴县补助人数1人、补助资金0.2万元,宜章县补助人数2人、补助资金0.4万元、嘉禾县补助人数1人、补助资金0.2万元,临武县补助人数9人、补助资金1.8万元,汝城县补助人数2人、补助资金0.4万元,桂东县补助人数8人、补助资金1.6万元,安仁县补助人数4人、补助资金0.8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要求,由市委基层党建办核实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人数,市财政局据实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统筹管理省市县配套资金,按时发放。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郴财行指〔2017〕56号)文件精神,市委基层办核实人数后,市财政局据实及时拨付到村任职补助资金。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到村任职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均按照计划有序拨付,兑现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各项补助,增加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热情,健全了保障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和生活中的后顾之忧。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严格按要求据实如期拨付。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对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按照指标要求进行管理使用,没有发现有违反绩效要求的情况。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8年,我市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求,市财政认真落实分担经费,迅速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各县市区,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村任职大学生各项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18年到村任职补助资金严格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津贴以及有关保险办理等方面。

(四)综合绩效评价

到村任职补助资金为我市扎实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生机活力、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确保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按照中、省加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相关工作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市委基层办及时与市财政局加强沟通衔接,督促市财政局及时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郴财行指〔2017〕56号)给各县市区,提前安排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二是狠抓落实,严格程序拨付。市财政局依据标准比例配套生活和工作补助资金作为2018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到各县市区到村任职补助专项账户,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按要求拨付给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补助发放到位。市各级财政系统拨付2018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后,市委基层党建办通过电话回访、走访调研等形式,监督到村任职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和生活保障,暂未制定用于探索建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的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七、意见及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专项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补助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加大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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